中國消費者長春訊(記者李洪濤)3月12日,吉林省消費者協(xié)會在“3•15”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之際,向社會發(fā)布10起消費維權典型案例,提醒廣大消費者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,要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2024年12月31日,長春市消費者殷女士向吉林省消協(xié)投訴稱,2019年12月28日,她在某商場珠寶店花費19530元購買了一只內嵌著鉆石的手鐲,保值承諾書寫著“自購買日期起五年(含)以上按購買金額全額回購,回購業(yè)務于各店鋪均可辦理”,但是現(xiàn)在商場該品牌珠寶店已經撤店,去另一家同品牌珠寶店辦理時,卻以通過放大鏡看鉆石有破損且各加盟店獨立經營為由拒絕回購。
吉林省消協(xié)受理了殷女士的投訴并進行了調查。殷女士稱,在購買時,商家沒有使用放大鏡展示手鐲鉆石完好無破損,現(xiàn)在要求提供證明是不合理的。既然珠寶店作出了承諾,現(xiàn)在時間符合約定就應當回購。同品牌珠寶店辯稱,由于各家是加盟店經營模式,屬于獨立經營,無法回購同品牌其他店的鉆石,如果殷女士能夠提供專業(yè)機構鑒定報告,證明手鐲鉆石無破損,此時可以回購。吉林省消協(xié)認為,保值承諾書明確寫著“回購業(yè)務于各店鋪均可辦理”,同品牌各家珠寶店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回購義務,拒絕回購的,屬于違約行為。經調解,該珠寶店為殷女士退款1.3萬元,剩余6530元更換該珠寶店其他款鉆石商品。
其他典型案例包括:采耳店未事先告知消費者項目價格;汽車銷售以購車補貼誘導消費者交完定金后違約;健身館搬家不退還消費者儲值卡余款;智能馬桶不靈敏,廠家不同意退貨;酒店實際服務與直播內容不一樣;婚宴定金退還糾紛;乘客手機落在網約車上聯(lián)系司機取回,司機索取費用;家用電器出現(xiàn)問題廠家不同意退貨退款;消費者購買衣物時,商家未告知洗滌方法導致衣物縮水等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