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消費者報濟南訊(記者尹訓銀)為幫助廣大消費者尤其是學生們度過一個安全、舒心、充實的暑假,6月30日,山東省淄博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(fā)布暑期消費提示。
淄博市消保委提醒消費者假期出游時應選擇有合法資質(zhì)、規(guī)模較大、信譽良好的旅行社、酒店,不被低價團迷惑,對“零團費”“低價團”的宣傳應謹慎;消費者應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,對日程的安排、景點數(shù)量、食宿標準、出行交通工具、游覽過程中是否有自費項目、違約賠償?shù)燃s定清楚,謹防臨時加價、虛假宣傳;對微信和短視頻等平臺推薦的組團旅游形式要提高警惕。在景區(qū)購物、體驗特色項目時,提前確認價格與服務內(nèi)容,拒絕模糊標價、捆綁消費,避免沖動消費;參與水上活動、高空探險等項目前,檢查設施安全標志與防護措施,不擅自挑戰(zhàn)超出自身能力范圍的項目。
暑期外出就餐優(yōu)先選擇證照齊全、衛(wèi)生條件良好、“明廚亮灶”的餐廳,避免食用路邊攤生冷、油膩食物;慎食生腌、涼拌海鮮、野生菌等高風險食物,野果野蘑菇勿隨意采摘食用,防止食物中毒。
同時,家長給孩子報名培訓班時要做到謹慎選擇、理性下單。報名前一定要充分了解培訓機構是否具備辦學資質(zhì)、信譽是否良好,教學方式、師資力量等是否符合要求。要與培訓機構簽訂規(guī)范的合同,詳細約定課程設置、收費標準、培訓內(nèi)容、退費方式等條款。培訓機構的口頭承諾要盡量落實到書面上、寫入合同。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培訓機構發(fā)放的招生簡章、廣告宣傳單等有關資料,妥善保存相關票據(jù)。繳納培訓費后,要及時向培訓機構索要正規(guī)發(fā)票,發(fā)票上要加蓋與培訓機構名稱一致的印章。合同和憑證在參加培訓期間定要妥善保管。如發(fā)現(xiàn)合同中經(jīng)營者利用格式條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、加重消費者的責任或者限制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解除合同等行為,要及時提出異議并對合同進行修正。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