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消費者報濟南訊(記者尹訓銀)近日,山東省濟南市消費者協(xié)會發(fā)布7起消費維權典型案例。
2024年7月,投訴人反映,在某手機店購買了某品牌手機,使用4個月后出現(xiàn)故障,到售后點維修的時候發(fā)現(xiàn)該機已被提前激活,售后服務受到影響,經(jīng)雙方多次協(xié)商無果,遂進行了投訴。
調(diào)查中,雙方對手機被激活的事實無異議,但對手機是否被使用過、是不是二手機存在爭議。消費者認為,手機被激活就說明這個手機已在賣給自己之前就被他人激活使用,自己買的就是二手機,對方涉嫌銷售欺詐,要求商家退一賠三。商家認為,當時店里沒有這款手機,是消費者要求幫忙購買的,何況在交手機的時候已當面驗貨,手機包裝盒的塑封完好,也不知道手機被激活,而供貨商稱激活是為了當月沖量,手機實際并未使用,不存在欺詐,拒絕賠償。
通過調(diào)解,商家最終取得消費者諒解,退還消費者購機款2699元,消費者也主動放棄了三倍賠償訴求。
此外,濟南市消協(xié)還公布了“不退不換聲明” 起糾紛、抽獎化妝品臨期引爭議、庫存摩托銷售未告知、購買咖啡引爭議、特價商品退貨遇阻、過年點餐遭遇亂收費6個典型案例。















